设备买卖合同商事仲裁

围绕设备交付、调试义务、合同解除与损失承担,组织答辩、质证、代理意见及内部协调。

本人角色
中兴通讯 · 仲裁主办、主要文书主笔并出庭
经历背景
企业员工受委托参与诉讼、仲裁或执行

项目与争议

设备购销合同总价2,611,016.16元。争议涉及交付调试、合同目的、解除后返还以及损失责任。

我的工作

接受中兴通讯委托代理仲裁,主办案件并主笔答辩状、质证意见、代理词和时间轴,参加庭审,主导争点抗辩、证据组织和内部协调。

裁决与金额

终局裁决解除合同,返还合同款1,566,609.70元,承担律师费60,000元、仲裁费30,866.40元,其余请求驳回。

查看请求与裁决金额对照

按历史请求总额2,711,016.16元计算,请求与裁决承担金额的差额为:

2,711,016.16 − 1,566,609.70 − 60,000 − 30,866.40 = 1,053,540.06元。

上述差额是请求额与裁决承担额的比较,裁决款项性质为合同款返还及费用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