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伏电池镀膜设备联合开发项目知识产权方案

在前景知识产权归属僵局中设计“谁提出技术方案、谁所有”的权属机制,推动两项技术合作合同签署落地。

本人角色
提出核心前景知识产权归属方案并推动合同条款落地
经历背景
隆基绿能企业法务工作期间

事项背景

在光伏电池镀膜设备联合开发合作中,设备合作方对“合作产生的前景知识产权均归隆基”的安排提出强烈反对,谈判一度面临僵局。需要在项目可以推进与隆基技术需求贡献得到保护之间,形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权属机制。

核心问题

  • 联合开发中各方对技术成果的贡献形态不同:一方偏重设备实现,一方提出性能目标、工艺改进方向和技术实现需求,如何公平地建立归属判断标准;
  • “技术需求”是否以及如何成为权属判断的依据;
  • 无法区分主导方时如何安排,以及如何防止未经同意单独利用涉及对方前景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
我的工作

提出“谁提出技术方案、谁所有”的归属逻辑,并将“技术需求”纳入“技术方案”定义,使隆基提出的性能目标、工艺改进方向和技术实现需求能够成为权属判断依据;同时设计共同提出、无法区分主导方时的共有及后续协商机制,并限制未经同意单独利用涉及对方前景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
工作结果

合作方接受相关意见,两项技术合作合同完成签署并进入常态履行。本人因该项目中的知识产权方案工作获得隆基绿能2025年度集团技术护城河优秀推行奖。

知识产权方案由本人提出并参与推动;合同整体商业条件、技术方案确认、最终审批和签署属于跨部门及团队成果,奖项也不反向证明全部项目成果由个人完成。

相关专业问题

这一事项涉及技术研发合同、前景知识产权权属机制设计与技术需求的法律化表达,属合同审查与交易支持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场景。